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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文学 > 快穿之男配你从了我吧 > 第428章 少侠饶命(完)
 
  “在邹敬眼皮子底下活了十年,我居然没发现这里……”

  牧醉欢倒是理解。

  毕竟他的遭遇跟她差不多,在没有进入身躯前,使用权是在原主身上的。

  可能唯一不同的是,殷御并不知道自己和原主有什么区别。

  他继承了原主的一切。

  以前没发现,可能是原主没想到这么多,一心放在仇恨上面。

  再加上邹敬为人谨慎,没有特殊情况绝对不会暴露这条逃生路。

  没发现也很正常。

  暗道无人行走,没有留下气息,他们的修为算不上高,又没有透视眼,不知道也没什么。

  “夜路走多了就怕见鬼。瞧,为了掩盖这里的不同,住在这里的,还真的如同农户一般生活着。”

  “掩盖真相就得融入幻境,若是我,也会这般做。”

  “你还夸起仇人来了。”

  殷御嘴角一抽,若不是仇人的话,邹敬确实值得被夸一句。

  不可否认,他确实是个人物。

  “是都杀了,还是只杀邹敬和参与者。”

  殷御摸摸牧醉欢的头:“你我皆非弑杀者,说得这般血腥,是要吓唬一下发现我们的人?”

  “动手吧,我还得准备聘礼呢。”

  平平淡淡的一句话,拉开了杀戮的序幕。

  直到身死,邹敬才知道殷御的真正实力,不是他能抵抗得了的。

  他便不是仙,其手段,也同仙差不多了。

  临死前,邹敬没有求饶,甚至没有多说一句话。

  像他们这样的人,在做下什么事前,就会想到自己的结果。

  无非就是成王败寇。

  便是求了,也不过是妄想。

  邹家其他人无辜吗?

  总有无辜的。

  可殷家人就不无辜?

  其余未参与者殷御不会下杀手,可邹敬的妻妾血脉,他不会留。

  干脆利落的把要杀的人都解决了,没管村落中活着的人哭喊哀嚎,转身离去。

  他只留了一句话:“他们罪有应得。如果你们觉得他们无错,错的是我,可随时来找我寻仇。”

  话是说了,但也要他们做得到才行。

  神清气爽的回到阮家时,阮铃儿和段千幻正在指挥着大伙儿搬东西。

  见着他们回来,屁颠屁颠的凑了上来。

  “解决完了?”

  “我们出手,还能失败不成?”

  牧醉欢扫了一眼忙碌的众人:“这是要搬家?”

  阮铃儿脸上带笑:“我们知道你们肯定不会继续留在永江城,所以,打算搬家,大家一起离开。”

  “呃……这么个搬法,得搬到什么时候?”

  阮铃儿挽住她的手臂:“嘿嘿,所以,这些物件儿就靠你啦。”

  牧醉欢无语望天。

  花了半天的时间,把需要搬的东西就聚集在了一处后,阮家仆妇就挥着手先一步离开了。

  等走都走完了,牧醉欢才在段千幻一脸怀疑中挥了挥手。

  亲眼见着堆了满地的东西眨眼就消失,段千幻深吸了一口气。

  “这,这……外面的传言,难道是真的?”

  段千幻的声音都劈叉了。

  看向一脸淡定的殷御,“你也会这一招?”

  殷御高人模样:“小手段而已。”

  获得段千幻敬仰的目光后,殷御满意了。

  这确实是小手段,问题是,他的储物袋不够装,小手段受了限制。

  只要牧醉欢不拆穿,这个x他能装一辈子。

  ……

  他们选择的定居点,是在离塔山镇不远的一处山谷。

  地势刁钻,风景极佳,很少有人能找到此处。

  属于半避世的最佳场地。

  此处山谷原本是有人居住的,不知什么缘由搬离了此处,只留下稀稀拉拉的几栋破房屋。

  在阮铃儿和段千幻忙着带领大伙儿建造属于自己的家园时,牧醉欢和殷御也不得闲。

  一个忙着置办聘礼,一个忙着给自己添妆。

  直到房屋建成,大家欢聚一堂,阮铃儿和段千幻喝多了,水到渠成后,殷御就不干了。

  拉着牧醉欢的手,一脸正经:“欢欢,我们早些成亲吧。”

  牧醉欢迷茫:“为什么?我还小呢。”

  “等你长大和成亲并不冲突。”

  牧醉欢后退半步,一脸指控:“你个禽兽!”

  殷御:“???”

  等等,他怎么就禽兽了?

  他只是想着早些成亲,把名分给落实了而已,并没有想别的啊!

  牧醉欢突地娇羞:“吐艳~既然你这么猴急,我除了从了你,也就只有从了你了。”

  殷御两眼望天。

  稳住!她还小!不能有别的心思!

  他不是禽兽!

  于是,在阮铃儿和段千幻傻眼中,牧醉欢和殷御的婚礼如期而至。

  真的,只是一夜功夫,他们还什么都没察觉。

  第二天醒来一看,满眼的红,差点晃瞎他们的狗眼。

  没有盛大的婚礼,没有让人眼馋的送亲队伍,也没有十里红妆。

  成亲的一对新人穿着华美的喜服,就在众人和上天的见证下,对着天地躬身,就此结为夫妻。

  一切快得好像幻觉一样。

  要不是突然又花瓣雨在一句‘送入洞房’后飘下,糊住了眼睛,他们可能都还没回过神来。

  等回过神时,那对新人已经不在视线内了。

  阮铃儿和段千幻无语对视。

  这还是白天呢。

  就算没有一干繁文缛节,没有敬酒啥的,总不至于大白天的就进入洞房不出来了吧。

  牧醉欢还小呢!

  才十岁出头啊!

  便是殷御年岁也不大,也就十五左右啊喂!

  此时的新房内,殷御和牧醉欢并排坐着。

  殷御:“我们就干坐着?”

  牧醉欢:“那你还想做什么啊禽兽!”

  ……

  第二年。

  殷御:“唉,突然后悔这么早就成亲。”

  牧醉欢:“别这么早后悔,毕竟,还有几年的时间让你越加后悔。”

  ……

  第三年。

  殷御抓狂:“欢欢,我觉得,我们该分居到你及笄为止了。”

  牧醉欢:“果然是大猪蹄子,这才多久,你就厌了我了?哼,要分居可以啊,别分居到我及笄了,直接等我十八之后吧。”

  ……

  数年后。

  殷御依旧是少年模样,牧醉欢也终于长大了。

  为了有仪式感,两人又穿上了喜服,把流程走了一遍,进入新房。

  殷御的手在颤抖,是激动的。

  在嘴边的肉一直无法下口,是一件很难捱的事情。

  现在,他终于可以吃到,终于可以摆脱小媳妇这个称呼了!

  殷御捏起牧醉欢的下巴,满目柔情:“欢欢,准备好了么?”

  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那是禽兽的气息。

  牧醉欢心头打鼓。

  她……她能说,没准备好吗?

  作为一个不太规矩的人,殷御哪个地方她没见过?

  所以,一想到即将发生的事情,内心就一阵惶恐。

  她的灵魂是个娴熟的司机,可身体不是啊!

  真的,能接纳吗?

  殷御猛地一扑,喜服散落。

  一片粉红泡泡中,牧醉欢忍不住哀嚎一声:“少侠饶命!”

  殷御忍得辛苦,一滴汗落下,封住红唇,低声喃喃:“乖,要叫夫君。”



  ------题外话------

  乖,叫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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