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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文学 > 快穿之男配你从了我吧 > 第441章 魔尊家的妖女13
 
  若是属实,便将那个同盛家决裂的伴修给找到。

  如若对方已同那化形之物结契,便将人留在门内。

  若无,便许以好处,将化形之物带回去。

  方方面面都考虑好了,就是没想到,人家根本就和盛家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了。

  脸面都没露,只是晃了一圈儿的一人一魔,丝毫不知道因为他们的闪现,搅动了几大势力状似平静的水面。

  牧醉欢的逃跑技能可以说是早就练出来了。

  压根儿就没有随着无大人的导航,只是按照自己的习惯随意飞行。

  停下后,一人一魔对视一眼,眸中尽是笑意。

  “你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

  长歌昳丽的脸偏了偏,眨眼:“你去何处,本尊便跟着你去何处。”

  牧醉欢笑意扩大:“那,我们便随处走走。”

  千灵界极大,便是牧醉欢也没走完。

  最主要的是,就算牧醉欢路过某个地方好几次,也不会记得,只当是头一次来。

  世界这么大,她和长歌都想去看看。

  长歌像是极喜欢搂着她的腰,怎么都不愿意撒开手。

  好笑不已的拍了他手背一下:“你可曾听说过一句话。”

  长歌:“?”

  “男人的头,女人的腰,不是那种关系,是不能随意碰的。”

  长歌疑惑:“那种关系?哪种关系?”

  “呐,摸男人的头,和摸女人的腰,如果不是极为亲密的关系,便是耍流氓了。”

  “流氓?”

  “登徒子,登徒子你总懂吧!”

  长歌不大开心了:“本尊不是。”

  牧醉欢很没诚意的点头:“我知道我知道。我只是想说,咱们现在呢,顶多就是朋友,像这种只有爱侣和夫妻才能做的动作,有些不合适。”

  “可是本尊喜欢如此。”

  “那你是要娶我?”

  这话把长歌给问懵了,他不太懂这些。

  他不懂的,没搞明白的,他都不会应承。

  老不乐意的,很是缓慢的收回如玉般的手,捻动指尖,嘴角抿得紧紧的,昭示着心情很不好。

  正无声抗议呢,手指一热,一只小小的手塞进手心。

  长歌生怕这只手逃离,几乎在温热触及到时,手便快了脑子一步,将之紧紧握住。

  不爽的心情,顿然好转。

  “虽说不能搂腰,但是牵手可以啊。”牧醉欢努力控制住要压抑不了的狂笑,“怎么样,是不是牵手的感觉也不错?”

  长歌严肃点头,表示认同。

  牧醉欢侧了侧头,嘴角上扬,笑意扩散。

  他怎么能这么可爱!

  紧紧牵住手,按照导航,慢慢悠悠的朝着就近的城池飞去。

  一入俗世城池,长歌这双眼睛就感觉怎么看都看不够。

  街道上来来往往的人,街边叫卖的小摊贩,都让他移不开眼。

  “糖葫芦!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嗳!”

  长歌脚步一顿,拉着牧醉欢就几步迈过去。

  看着茅草扎的糖葫芦架,目光在一串串红彤彤的糖葫芦上游离。

  “想吃吗?”

  长歌认真点头:“本尊从未见过此物,瞧这色泽,应当极为美味,想吃。”

  “好,那我给你买两串尝尝。若是喜欢,吃完了再买。”

  “买?”

  “自然。难不成还能直接拿?”

  长歌不太理解:“没有禁制封印,为何不能直接拿?”

  眼看着卖糖葫芦的大叔脸色越发不好,牧醉欢忍住笑,自繁花内取出碎银,递给大叔,取了两串卖相最好了,拉着长歌便走了。

  “你给了他什么?”

  “银子啊。”

  “银子?那是什么?灵石的别称?为何没有灵气?”

  “俗世的银子,变相当于修仙界的灵石,是交易的货币。”

  牧醉欢耐心极好的解释,递给他一串糖葫芦。

  吃的就在眼前,长歌也不问什么了,张嘴咬了一口。

  先是酸味蔓延,下一瞬甜味儿就充斥了口腔,让他眼睛亮亮的。

  “还不错。”

  “慢慢吃。俗世美食极多,你若是喜欢,我们便一路吃过去。”

  “嗯嗯!”

  长歌满足不已,却也回眸认真看着牧醉欢:“你做的,才是最好吃的。”

  嗯?

  这是在照顾她的情绪?

  有了糖葫芦开胃,一路走来,凡事看到吃的,长歌都想要尝尝。

  每次吃完都要点评好赖,最后再感叹一句:“确实不如欢欢的手艺。”

  话说得好听,但品尝美食的步伐却没有停止。

  许是吃得差不多了,长歌这才停下:“今日花了多少银子?”

  “嗯?你还会在意这个?”

  “本尊只是忘记了很多事,却并非傻子。一开始不知这些东西需要以钱财买乃是人之常情。若此时还懵懵懂懂,那便是真蠢了。”

  旁人以为他只是一门心思的在吃吃喝喝,可一路走来,人群话语不绝于耳,他所不知的,都在这些话语中得到了解答。

  这些凡人为了生存赚取银钱,同修士为了更高的修为努力修炼是一个道理。

  凡人赚取的银钱,便是他们付出收到的回报。

  看着每每因他光顾,而笑逐颜开的凡人,他知道,牧醉欢给的银钱,定是超过了其价值。

  同时,他也知道什么叫千金难买心头好了。

  虽然牧醉欢并没有一掷千金,总的加起来,也不算少了。

  用牧醉欢的千金,买他的好。

  长歌觉得,这是不对的。

  他这种行为,颇有一种,适才一个泼辣女子,揪着一个瘦弱书生时说的那句话:就是个吃软饭的。

  他什么都没有,还想要这要那的。

  自认脸皮不是很厚,有自知之明的长歌反省自身,冲着牧醉欢道:“本尊不会吃白食的。”

  牧醉欢挑眉,怎么突然说起这个了?

  “本尊乃魔尊,赚取银钱之事本尊并不擅长。”

  牧醉欢眨眨眼:“那你打算如何?”

  “适才本尊听到有人说,无以为报的恩情,可以身相许报之。”

  牧醉欢嘴角一抽。

  他都听了些什么来!

  长歌严肃:“本尊决定,以身许之。”

  “然,然后呢?”

  “你继续养我。”

  牧醉欢瞥了一眼被甩得远远的,隔了几条街的花街:“……”

  这些话,肯定是从那儿听来的!

  “说话算话?”

  长歌不满意了:“本尊乃魔尊,从不虚言。”

  牧醉欢心情极好:“好。你以身许之,我养你!”

  长歌觉得,这个交易很公平,脸上的笑又回来了,拉着牧醉欢进入新一轮的吃吃吃。

  俗世真是个好地方。

  只要有钱,就能吃到好多没见过的美食。

  这种感觉,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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