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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文学 > 位面法师雷兹菲欧娜 > 第149章 】 军刀
 
罗宾恭维道:“原来是这样,您真是谦虚说您是一名商人,原来您是这么重要的一位官员呢。”

连马拉多也变成了一脸的谄媚:“哦,真是的,先生您早该说出这个身份了。”

雷兹却笑着说道:“我既是税务官,同时也有商人的身份,我只不过把商人的身份放在税务官的前面罢了。”然后转头对罗宾意有所指地说道:“罗宾先生,您说您是从事武器制造与销售的?那么请问您是否收购武器和防具再卖出呢?”

果然罗宾对与自己生意有关的方面反应非常快:“哦?雷兹你有什么好生意照顾我吗?”

“照顾不敢当,但是如果您确实有在收取武器防具的话,或许我可以给您带来一些样品,绝对都是好东西,我对于这种事从来不会夸口的。”

罗宾脸上出现了惊讶的表情:“你是说你们也有制造武器和防具的铁匠铺么?”

雷兹否认道:“不,不是的。我只是有朋友,他的手上有一些非常棒的工匠,他们的手艺非常高超,你如果看到样品就知道了。而且我也有一些珍奇材料所作的铠甲,和金属铠甲一样重,却比它们结实得多。”

罗宾连连点头,心里虽然有些不信,但仍然笑道:“如果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对你能提供的样品会非常感兴趣。或许我们可以私下再谈一谈。”他想谈一谈绝对是没有坏处的,因为对方可是泰达米尔领的税务官呢,结交这样一个人是没有坏处的。

“而且我还可以帮你说一说,接受各种设计的订货。这一点可不是普通铁匠铺可以做到的。”

罗宾看雷兹面不改色地说出接受各种设计订货,心下盘算了一番,结合前面雷兹为自己所打的广告,他觉得这次可能真的会在不幸中走运。在争夺女人中惨败,却在同样的场所得到了一桩不错的商业交易机会?这真是有失去又有弥补。

在罗宾的心里,这个雷兹一定是与帝国的某个工艺高超的铁匠铺有关系。众所周知在战争期间武器消耗总是非常大的,随着武器消耗的增加,补充武器的消耗也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随之而来的铁、煤等等原料的消耗也是一下子就涨到了巨额的水准。

像他这样的商人,武器可以卖,也可以屯一屯,但是如果屯到高价,说不定帝国就想要白拿你的,因此肯定要在合适的时间就卖了算了,免得落个被征用的下场。在他的想法里,对方敢订货,那就是敢做外部生意,因为这里面的利润可大得很。

首先因为原料的支出很多,就算是多用了一些因为是在战争期间,也没有人会去探查,太较真没人理你的。这些模糊的原料用量一定给了那些工匠“偷”原料的机会,因为成品几乎没法偷。“偷”来的原料根本没法卖,直接用来做外面的活是最好的,只要出出汗水,就能有没有原料成本的产品出现,拿出卖可比他们在铁匠铺里累死累活忙一个月赚得还多。

这就叫“偷”原料。

在罗宾的想象中,雷兹应该就是那个帮铁匠铺联系外面活的人,而且他肯定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看他从容得很,在马拉多的面前也敢直接说,说明人家早就上下打点好了,根本不像第一次出来做这种事的战战兢兢。毕竟如果真的被查到了,这东西还真是会掉脑袋的。

“好的,咱们待会儿再谈谈。”

那个叫卡西奥佩亚的女奴隶被马拉多让她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原本还想看一看值300个金币的女奴隶到底长什么样子,但卡西奥佩亚一直低着头,所以雷兹到最后只能看得清楚那个叫卡西奥佩亚的有一副好身材,有一双修长的细腿,却没看清她的长相。

一起拒绝了马拉多再看其他侍寝用女奴隶的推销,雷兹先把他们挑选的女奴隶寄存在马拉多哪里,去找来了两辆马车,待会儿还会去佣兵协会雇佣一支有信誉的商业护卫队,直接到马拉多这里来接收女奴,反正要一路移动到北荒要塞去。

而雷兹则和罗宾一起走去了罗宾在附近落脚的地方,雷兹要给罗宾展示一下他魔法袋里的东西,以证明他所说的话并不是吹嘘。

雷兹这么热切是因为他实在对无法利用地球的高技术和超强工业力感到一种莫大的浪费,但他又不能随便找一个卖武器的就上门推销去,那也实在是太突兀了。如果他一下子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堆堆的军事武器,恐怕他会被当成“特瑞亚来的奸细”干掉。

所以雷兹才会选择在开战的时候做这种事,毕竟都打仗了,能提供武器铠甲的人就是好商人,军方不会去计较太多的。甚至那些在和平时期被当成土匪强盗的家伙,只要他们肯归顺,哪怕他们不祸害地方了,摇身一变变成驻军了,帝国也是乐见其成的。毕竟国境内的物资运输太重要的,在哪里有一股盗贼真是令人头疼的事情,哪怕把这些盗贼招安了养起来也好。

同理,现在雷兹出售一些金属冷兵器给本国商人还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要出售的量不太大,即使售价不敢太高,雷兹就可以利用地球世界的工业生产力,用超低的成本净赚大量的财富。

和过去一样,他依旧想当一个供货商,他需要一个销售网络,随便是谁的销售网络都可以,只要产品把握在他自己的手上,雷兹就立于不败之地了。他想得很清楚,如果是他自己去建立一个销售网络和店铺铁匠铺、武器铺、铠甲铺连锁,虽然收益不用说会非常可观,但是做起来实在太慢,又会制造出大量的竞争对手,把利润分一些给销售者既能利用他们现成的销售网络,又是批发生意非常省力,显然对于他自己来说更划算。

雷兹知道如果自己做一条龙式的产业,要和别家竞争只有利用质量高和价格低来打击竞争对手,只有在把对手打倒后才能提价来享受垄断的高额利润。而他把利润让一些给像罗宾这样的兵器商人,得到的钱财其实和降低价格打价格战相差无几,反而还省下了做渠道的投资和精力。

因此何苦呢?共赢才是长久的,并且他又不是只靠卖冷兵器一项过日子,对他来说可以赚钱的事业那么多,吃独食其实是最麻烦最傻的方式了。

“这是我随身带着的短剑,你可以看一下。”

雷兹和罗宾在他暂居的房间坐下,雷兹伸手抽出了藏在自己靴子里,其实是从魔法袋里拿出来的军刀,交到了罗宾的手上。罗宾当然不是一个人来,作为一个有钱的商人,他随身带着护卫自己的两个保镖,一起待在这个房间里。在看到雷兹抽出的军刀时,这两个保镖都露出了一点点的嘲笑之色,因为这只短剑毫不起眼,剑刃看不见,估计是合在剑柄里了,在他们看来,这种武器其实是华而不实的代表。

但罗宾却郑重地接过了雷兹递过来的军刀,这也是两个保镖为什么只会是保镖,而罗宾却是一个成功商人的原因了。罗宾对看东西不能只看表面理解得很深,见识过许许多多武具的他出售过数不清的亮光闪闪的武器和防具,但其中大部分铠甲都是手拍上去铁皮都会震动的薄货色,如果穿着那种铠甲上战场,拿着那种除了外表一无是处的武器去战斗,无疑是拿小命开玩笑。

但总有人就是喜欢亮光闪闪的东西,就连军队里不少军官们都一样,他们或许持有的理念就是穿得闪闪发光就能把敌人吓跑吧。而与之相对的,罗宾更是见过许多不起眼的武器和防具,大多是黑漆漆灰扑扑的,但那种致命时才一闪而逝的光亮才是最致命的,砍上去时才会溅起火星的亮光才是最强硬的防御。

而这把武器显然有它自身的不同之处,显然它的剑柄被收了起来,如果说它的特殊之处只是会收起剑柄的话显然他看都不会看,但他相信雷兹不可能给他看这么小儿科的东西。

罗宾接过这把军刀后第一个反应就是分量正好,不算重不算轻,但这不是因为军刀本身的重量适合罗宾,而是因为它的设计和重量分布极为合理平衡,就像人拿根棍子从中间拿要比从一头拿轻松得多,就是因为更容易掌握平衡。罗宾握过许多短剑,有的剑刃部分太重,握在剑柄上的手会觉得不好操控这把剑;有的剑柄部分太重,在挥动武器时总感觉自己明明很使劲了,但砍到敌人时候的威力去不大。

而这把军刀虽然还没抽出剑刃,但是从重量平衡上来看,制造它的的铁匠已经够得上是一名不错的工匠师傅了。

然后就是从军刀上找出剑刃了,罗宾从剑柄上掰开一个,居然是奇形怪状的东西,不是剑刃。再掰一个,还是奇形怪状的东西。罗宾觉得有意思,他继续掰,于是一把像是刺猬的东西出现了。

是的,这就是地球上非常著名的瑞士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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