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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文学 > 成为人生赢家的对照组[快穿] > 第136章 第一百三十六章民国文26
 
新文尚未构思出来, 可入学的时间已经到了。

洛霜的各项入学材料是卫其轩一手包办的,只面试的时候,她去参加了一下。她的法语流利, 还有一本刚刚大热的小说在连载,申请文学专业完全没问题。在考教了一些她对于某些文学作品的看法之后,几位教授都非常满意。

身为教授又带着学生的卫其轩非常忙, 能抽出时间陪她面试, 已经是极限了。

通过之后, 卫其轩就让伊丽莎白陪着她走了一遍校园,对照着课表,把会用到的地方都踩了点。

走了一上午, 两人都有点累了, 在路边的长椅上休息会儿。

“以后要是有不懂的地方,都可以来找我, ”伊丽莎白热情的道。

“好的, 谢谢你了,”洛霜笑着道谢。

“不客气, 你是老师的妻子,按照你们华国的话说, 就是我的师母, 有事弟子要服务,我懂得!”伊丽莎白拍着胸, 信誓旦旦的道。

“你是想说是有事弟子服其劳吧?你还会中文?”洛霜好奇的问道。

“我在学,老师是华人,我要成为老师最好的助理,当然要学习好中文,”伊丽莎白理所当然的道。

洛霜失笑,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仍在觊觎你家老师呢。”

说道这个,伊丽莎白咽了咽口水,“老师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东方人,不,是西方人也没几个比老师更好看的了。对了,洛,悄悄问你一个问题,老师的身材好看吗?我猜一定不错,我这双眼睛,看帅哥从来没错过,老师的身材一定棒极了。可惜,我没见过,老师整天穿着西装,从来不让我们见。”

洛霜简直目瞪口呆,这么直白真的好吗?

他是你老师,你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谈论他的身材,还是在他妻子面前?

然而伊丽莎白显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看洛霜不答,又催着问了一遍,双眼亮晶晶的,显然是好奇极了。

洛霜扶额,“他是我老公,只有我才能知道他身材怎样,我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哦,东方人该死的含蓄。”伊丽莎白抱怨道。

洛霜不理她,站起来道,“你饿不饿,我请你吃午饭吧,感谢你今天带我参观校园。”

“好的,好的,那就去餐厅吧,我们学校有最好的餐厅,里面的厨师都是大厨,做的食物非常不错。”伊丽莎白道。

学校的餐厅是法式的,里面都是传统的法国菜,除了正餐,还有面包房,意面馆,点心屋之类的。

两人点了牛排,沙拉和甜品,味道相当不错,价格也非常感人。

洛霜想到这个年代,能来上大学的,都是家里有资产的,最不济也是中产阶级,怪不得餐厅装修的这么豪华。

“这里的味道不错,但最好的还是城堡那边,你平时和老师可以在那里吃,哦,对了,老师在那里是不用钱的,免费。”伊丽莎白介绍道。

“是给老师们的福利吗?”洛霜喝完最后一口红酒,询问道。

“不是哦,是少数教授才有的资格,”伊丽莎白理所当然的道,“老师是最厉害的,当然要享受最好的待遇。”

见她这样,洛霜好奇道,“你好像很推崇其轩?”

“当然,他值得所有人尊敬,能力学识一流,超级超级厉害。”伊丽莎白双眼放光,就像粉丝说起了自己的偶像。

“那你还觊觎他的□□,”洛霜吐槽。

“这不冲突好嘛,我崇拜他的大脑,和我觊觎他的□□,是两码事,”见洛霜眯起眼看自己,伊丽莎白打了个寒颤,讨好的笑笑,“当然了,现在我完全不敢了,想都不敢想,我发誓,上帝做证!”

说着,她还举起三根手指,轻飘飘的挥了挥。

洛霜翻了个白眼,“我吃饱了,下午没什么事的话,就先回去了。”

“好的,那我们以后再见。”

与伊丽莎白告别,洛霜回了卫宅,休息了一下午,第二天和卫其轩一起起床,然后出门上学。

大学的课程并不固定,有时有,有时没有,有课的时候就去上课,没课的时候,她就去卫其轩的员工宿舍休息,或者写写自己的新文。

这个时期,欧洲大陆有着不少的吸血鬼传说,有的人深信不疑,也有人仅仅把这当成志怪故事。但毫无疑问的是,所有人都喜爱谈论吸血鬼,对此津津乐道。

洛霜看的那些报纸里,就有好些是以此为主题创作的小说,不过看来看去,都脱不了一个大框架,什么该隐是吸血鬼始祖,然后有三代四代王者。吸血鬼强大俊美,财宝无数,是暗夜中的王,特点是爱吸血,怕阳光。

这些都是吸血鬼的特点,也是它迷人的地方,如果洛霜基于这些点来创作,那她也不能保证自己会写的更好,会更受欢迎。

因此再三思考过后,洛霜决定创作一个不一样的吸血鬼故事。参考《八号当铺》的设定,让这只吸血鬼帮人类完成任务,换取最美味的,加了料的鲜血。

故事的背景,千年前的古欧洲,大陆爆发瘟疫,所有人都感染了,大部分人死亡,而剩下的,都是自生了抗体,才得以存活。

在这之前,吸血鬼是这个大陆的主宰,人类统统都是他们的血食供应者。可因为吸血,所有的吸血鬼也感染了瘟疫。

如果瘟疫在人类体内,是物竞天择的话,总有那么一些幸运儿生出抗体,有幸保存。那于吸血鬼而言,就是灭顶之灾,有一个算一个,但凡吸食了血液的血族全部感染,然后死亡。

而唯一的例外,则是在瘟疫爆发前,刚刚出生的女主艾莎。艾莎的母亲是一位血族,父亲是名不见经传的人类。在当时,血族是不允许和人类通婚的,如果被发现,就会被处以血刑,然后镇压无数年。

为了逃避惩罚,艾莎的母亲偷偷生下她后,就把她扔进了月光森林。

所谓的月光森林,是说这里的树木遮天蔽日,长年见不到阳光,汇集了大量的月之精华。这是血族最喜欢的地方,只是森林仿佛有一层屏障,但凡吸食过鲜血的血族,都进不去。

艾莎刚被生出来,就进了这里,这里暗沉,幽静,仿佛无边无际,却没有丝毫的声音,除了树木,就是树木,没有任何活物。

在这样的环境下,艾莎无意识的开始吸收月之精华,这也维持了她的日常所需和生长,不必靠血来提供养分。就这样,艾莎以月之精华为养料,渐渐长大,成为唯一一个不需要喝血,就能长大的血族。

可随着她的能力越来越强,需要的精华也越来越多,这里万万年积累的都抵不上她的消耗,差点被她吸食一空。

最后无奈,为了不饿肚子,为了活下去,艾莎只好离开了月光森林,乔装回到人类世界。

然后她就发现,外面已经过去了上千年,整个世界除了人类,一个血族都没有。人类倒是蓬勃生长,成为世界的主宰。找不到同族,她仅仅是失落。可更麻烦的是,她的血食也出了问题。

因为千年前的那场瘟疫,人类身体里都有了抗体,这与血族而言,和瘟疫是一样的效果,只是程度降低了而已。

艾莎第一次吸食,就疼的死去活来,生生疼晕过去,之后又虚弱了整整一个月。

这下子,真的麻烦大了,不吸血,她身体里的月之精华耗尽,自己会死。吸血,疼得死去活来,还会虚弱好久好久。

这样的煎熬,她整整持续了上百年,之后一次意外的情况,叫她发现了转机。她要吸食一个年轻妇人鲜血的时候,那个年轻妇人心甘情愿献出所有鲜血,只希望艾莎能帮她养大自己的孩子,艾莎答应了。那个妇人是自愿的,甚至是迫切的献出鲜血,艾莎吸食后,没有任何不适,这让她欣喜若狂。

后来,艾莎就建立了一间神秘的心愿屋,只要你有强烈的愿意,只要你肯为这个愿意付出血的代价,那么强大而神秘的艾莎,将会为你实现。

这个作为故事背景,分割成不同的故事主线,有亲情,爱情,友情,有为了金钱,权势,地位,也有为了梦想和追求。

这样洛霜就不用再构思以后需要写什么,只要按照这个设定,连载一个又一个故事即可。

第一个故事写爱情,男女主是一对苦命的恋人,男人身为军人上了战场,女人苦苦等待,经历了父母出事,友人离开,城市沦陷,所有人沦为战俘,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一直坚持着,一直坚持着。

最后奄奄一息之际,再也坚持不下去,她找到艾莎,愿意献上自己的鲜血,只愿知道爱人过的好不好?

艾莎答应了,并告诉她,她的爱人,那位勇敢的军人一直很好,只是失去了记忆,忘记了过去的一切,但他过的很好,幸福美满。女人笑着离开了人世,知道你过的好,我就满足了。

然而实际上,男人早在上战场的第一年,就牺牲了,在临死之前,他向艾莎许愿,愿自己的爱人永远不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永远活在美好的幻想里。

这个故事,男女主人公没有任何交集,全文通过对话和回忆来表达,女人和艾莎述说她与爱人的美好,艾莎回忆男人死前透露关于他恋人严重的幻想症。

没错,女人记忆里的一切,都是她自己的幻想,可唯一一点是正确的,她幻想的主角确实爱着她。

她在幻想他爱着自己,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她的爱人是真的爱她,不必幻想。

而男人知道,恋人这个幻想症治不好了,她永远回不到现实,既然如此,那他就守护这份幻想,让她在幻想的世界里,美好一辈子。

是一个非常纠结,非常拧巴的故事,但洛霜必须写出两人的阴差阳错,以及互相爱慕,却偏偏因为生病而错位的爱,破碎而美好。

搞得这么复杂,其实就是为了虐读者,所谓越虐越上心,越是写的感人,就越能打动少女们的芳心。

等到这个故事写完,洛霜也差不多适应了大学的节奏,上课,完成作业,做课题,写文,空闲的时间还要陪陪卫其轩。

这期间,卫其轩看似什么都没做,安分的待在学校,实际上做了很多事。比如美国有一批武器运到了香港,从香港转移到厦门,然而秘密运往后方。这是卫其轩和康德新任家族交涉而来的,以后每年有两次,基本都是先进的重型武器。再比如大量的粮食从印度出口,走中印边境,直接进入国内,这样耗时耗力,还会消费不少粮食,可这新开辟出来的粮道,也将非常安全,完全由工党掌控。这是卫其轩给了威廉公爵许多利益换来的。

这批粮食,不仅缓解了后方基地的粮食危机,还在河北大旱,和南方洪灾时,挽救了无数百姓的性命。

不动神色间,卫其轩就办成了这两件大事,而大部分传递的消息,都是通过洛霜的文章,卫其轩连面都没出,甚至都没让影子去对接,于是也就显得‘先生’这个人更加神秘。

道上的人都知道,有一位叫‘先生’的,极为厉害,游走在美国富商和英国高官之间,面都没露,就弄来了许多武器和大量的粮食。

战争年代,这可都是重中之重!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这位‘先生’身上,rb人想找到他,予以铲除。国党的人也想找到他,是杀,还是拉拢,视情况而决定。

然而忙来忙去,一点线索都没有,哪怕是深入工党内部的间谍,都没有找出一丝线索,只知道这位‘先生’在国外,仅此而已。而因为过于关注,不少间谍被人发觉异常,被清除出工党。

而卫其轩呢,一如既往的高调,上课,教学,出席各种各样的学术交流,发表论文,开发布会。他的学术研究一项接着一项,时不时就有新进展,让人眼花缭乱,也让人深信不疑,这就是位极其杰出的数学家。

在高调秀科研水平的同时,他还低调的秀恩爱,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深爱自己的妻子,妻子说东,他绝不往西,妻子说跳河,他肯定毫不犹豫。

而他的妻子也是个名人,一位大名鼎鼎的小说家,写过大热的《三生》,有多热呢,改编的电影已经上映,全欧洲票房超过了几千万,甚至就连美国都买了片源。

如果说,近十年最火的爱情电影是那部?毫无疑问,一定是《三生》。

而且,她现在还连载着一部长篇小说,一部另类的吸血鬼女王的故事,剧情感人,内容精彩。和上一篇《三生》不同,这篇老少咸宜,适合所有认字的人观看。

目前这篇《我是吸血鬼》,已经连载了三个故事,火得一塌糊涂,报效的销量呈几何式增长。已经有书商过来联系,要印刷第一册。

而洛霜也成为了全法国公认的,最有才华的女作家,备受瞩目和吹捧。

这样的两人结合在一起,是理性的光辉和感性的魅力相结合,让人羡慕非常,并以认识他们为荣。因此,两人收到无数邀请,上至高官贵族,下至学校的老师同学,但凡他们需要举办什么活动,宴会,俱乐部,庆典,都不会忘了两人。

好在卫其轩对外的印象一贯低调,不爱参加这些活动,因此大部分都拒绝了。还有一些不能拒绝的,两人就会盛装出席。

所谓的盛装,即是传统的华夏服装,汉服!

再一次把自己打扮的金光闪闪,洛霜问陈婉娘,“您的那些首饰预订不是要排到明年了吗?怎么还需要我去打广告啊?”

自从国内的首饰匠人抵达法国后,制作首饰的高级工作室就开办了起来,在半年内,就完成了之前下的单子。

那段时间,洛二爷非常忙,陈婉娘也非常忙,洛二爷忙着化妆品工厂投入生产,以及销售。

好在这些都是现成的,看在卫其轩的面上,琼斯先生全都留了下来,因此不到半年,工厂就走上了正轨。

洛霜的方子有多好用,用过的夫人小姐们就再也放不下了,因此在没有宣传的情况下,洛二爷只是安排了人,给买首饰的那些女人送去了样品,就完成了第一次的预购。

随后在那些女人们的宣传下,第一批产品一上市,就直接卖到脱销。

于是洛二爷只能让工厂加紧生产,从原本的工作10小时,变成了两班倒,最后变成三班倒,直接多招了两倍的人进来。

可这样还是不够,产品每每刚上市就被抢光,店铺常期处于关门的状态。

琼斯先生看到这么火爆的场景,忍不住心动了,再一次踏入这个行业。他和洛二爷商量,增加投资,扩大生产,甚至开办分厂。

洛二爷想了想,答应了,这里毕竟是法国,自己一个外国人,很难不面临打压。琼斯先生人不错,和他合作也没什么不好,反而能更快铺开局面。

此后,他就一直忙着工厂的事,连首饰工作室那边都顾不上了,再三思考之后,他让陈婉娘出面管理。

陈婉娘第一反应就是抗拒,“我不行的,真的不行,我从来没做过生意。”

“你怎么没做过,之前租赁衣服,你不是做的很好嘛。”洛二爷道。

“那才哪到哪?那只是一个小生意,和这完全没法比,而且这都多少年过去了,我哪里还会啊。”陈婉娘道。

“试试吧,我这边是真的忙不过来了,”洛二爷道,“而且你已经做的很好了,匠人们的生活是你安排的,首饰的原料也是你带着苏小姐找来的,平时我没空的时候,也是你过去盯着那边制作。其实这就已经做了全部的事了,仅仅只差一个名头而已。再说了,之前首饰也是你和霜霜一起卖出去的。实在不行,你就和霜霜一起。”

“那怎么行,霜霜既要上学,又要写文,已经很累了,哪里还能劳烦她。”陈婉娘不满道。

“我也实在是忙不过来,你就当帮帮我,好吗?”洛二爷故意露出疲惫的表情。

陈婉娘看了心疼,自己的丈夫早出晚归的,她本就担心他的身体,闻言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答应了,“那,我试试?”

“试试,试试,”洛二爷高兴的道,“你以后出门可以带着马娜,苏小姐虽然不在,但马娜对这里熟悉,也能帮到你。至于家里的活,我再找几个佣人过来帮忙。”

听到他们的要求,马娜当然愿意,从女佣变成贴身女佣,要是干的好,说不定还会成为苏小姐那样的女助理,前途一片光明。

从那时开始,陈婉娘就接手了首饰工作室,从原料进货,到制作,到售卖,都是她在管。

订单原本就有二十多个了,光这些就可以做个大半年了,每一件生产出来,陈婉娘都会亲自去送,听取客户的反馈,顺便还送上一些赠品,像是化妆品厂出厂的产品,顺便帮洛二爷打个广告。

之后随着那些夫人小姐们,带着这些首饰出席各大宴会,大家对来自东方的传统首饰,爱到痴迷,工作室的订单就越来越多了,陈婉娘已经计划着从国内找更多的匠人过来。

只是目前,合适的匠人还没有找到,过来也需要时间。

所以洛霜不明白,现有的订单已经制作不完了,陈婉娘为什么还要让洛霜去展示,吸引更多的目光?

陈婉娘拿眼斜她,“你啊,当个文人挺好,不适合做生意。没听说过吗?商人就是要晴天准备雨伞,夏天准备冬衣,要未雨绸缪,要走一步看十步。不然顾客需要的时候,你没商品卖,岂不是什么都赚不到?”

洛霜哑口无言,居然被亲娘鄙视了,说她不会做生意?

当初她的生意遍布全国,创造的产品,几乎改变了一个时代好伐!

好吧,她那也是有后世的经验,制作的产品往往另辟蹊径,开辟新的道路,和这种传统的商人思维有很大的差别。

可她现在也可以啊!她的经商思维依然先进,而且越发先进。

红楼的时候,她可能还靠着后世的知识和超前的眼光支撑,可经历霸总世界,她对坐生意就完全是驾轻就熟了,简直手到擒来。

然而陈婉娘不信她,洛二爷也不信!

陈婉娘打发她,“收拾好了就出门吧,好好展示一下,你娘的工作室能不能超过你爹,就看你的了。”

所以这话的意思是,您在和我爹打赌看谁干的更好,而我成了你的活广告是吗?

可真会废物利用,呸,谁是废物!她真是被气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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