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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文学 > 八零年代漂亮作精 > 第104章 第 104 章
 
江茉的酒量并不好, 喝了一瓶啤酒,就感觉整个世界都是晃的。

但她还是多喝了两杯,就是为了今晚。

齐晔太纯, 太蠢, 什么都不懂,更不敢对她做什么。

如果不是晕乎乎的,她也碍着面子,不敢做出现在的事情来。

江茉已经强忍着天旋地转的睡意很久,醉意朦胧的眸子越发迷离。

她的手握着在动。

齐晔果然紧绷到不行, 眼眶憋得微微泛红,因为用力, 一大块一大块肌肉在全身各处鼓起来。

穿着睡觉的白色背心, 已经被汗水浸得湿透,勾勒出遒劲有力的胸腹肌。

他额间的青筋暴起, 几乎咬着牙, 却发不出声音。

他不知道江茉在干嘛, 书上没写过。

但他觉得很奇怪,既舒服, 却又有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无力感,仿佛从云端, 坠落而下。

耳边是她带着醉意的呼吸声,像风在吹。

江茉也快困得不行,她的手下意识地动着。

齐晔忽然呼吸急促粗重,抬起炽热的掌心。

像火一样, 烫得江茉在被窝里的手臂一缩, 也没控制住力道。

齐晔浑身绷住, 狠狠哆嗦几下, 耳根瞬间红了。

“”江茉纤长的睫毛颤了颤,鼻子嗅嗅,瞬间嫌弃道,“齐晔,你怎么这样呀?还没开始呢。”

齐晔也愣了,彻彻底底的慌张蔓延在他心里。

他也记得,书上明明不是这么写的。

夫妻间做的事,应该是——

齐晔正胡思乱想地回忆着,掌心灼热,额头的汗珠子很大一颗,往下滑挂在脸颊的下颌线,幸好他的汗味并不重,也不难闻。

“齐晔,重来。”江茉忽然翻过身子,仰躺着,打断了齐晔的思绪。

喝醉了酒,她的声音越发含糊不清,却依旧好听动人,“我累了,你来。”

她揉着泛酸的手腕,轻皱着漂亮的小鼻子。

她烦死了,她也只是先逗逗他,谁知道他这么不禁逗。

白长这么多肌肉了!真给他的肌肉和身高丢人!怎么就这么纯呀?

齐晔慌张地坐起来,红着耳根,小心翼翼问,“我、我可以吗?”

他那副不经人事的纯情模样,乌沉沉的眸子里慌乱得像是打翻了的墨水,却又隐隐按捺着期待。

江茉困得不行地点点头,手臂和他的腰肌处贴着,他滚烫的热意一点点渗透在她的肌肤上,勉强灼得她还不至于睡着。

可齐晔忽然起了身,支支吾吾地紧张道:“我、我先去换一身。”

他又冲到浴室里冲澡去了。

裤子脏了,得换一条。

不过这次,齐晔是用最快的速度换洗完,重回卧室。

江茉好像差点儿睡着了,被他忽然钻进被窝里的冷风一带,稍稍清醒了一些。

齐晔小心翼翼把手穿过她的后脖颈,揽住她,“是、是这样吗?”

“我、我真的可以——”

滚烫的荷尔蒙味道萦绕在呼吸间,江茉感觉头更晕,后脊莫名其妙发麻,但齐晔问东问西真的很扫兴。

她不耐烦地睨了他一眼,漂亮生动的眼尾挑出泛红的水光,“闭嘴。”

齐晔立刻收了声,老老实实颔首低头。

刚冲了凉水澡,可是他好热。

眼睛也是通红,托着江茉的后脖颈和手腕,他竟一时不知,该做什么。

书上、书上怎么说的来着?

江茉被齐晔圈在怀里,她娇娇小小一团,他则像铜墙铁壁一般,温暖舒适的安全感铺天盖地而来。

她头晕得厉害,身体莫名其妙更加发软,竟一时什么都忘了,沉沉睡去。

齐晔口干舌燥地托着她,像是被烧糊涂了。

他默了半晌,才发现江茉竟然睡着了。

那他

其实齐晔也好像已经被酒意熏得有点醉,他低头,吻了吻江茉的嘴角。

再按照书上那一点点隐晦又含蓄的教法,开始探索。

-

江茉虽然醉到睡着,但很配合。

齐晔红着眼,额头布满薄汗,眸子却亮而黑,仿佛在沙漠中迷路多年的旅人,忽逢绿洲。

这是他从未体验,甚至不敢想象过的感受。

灯把黑夜的影子拉长,他的身影高大,肌肉鼓起,像极了一头凶猛的老虎。

而江茉,像一朵妖娆绽放的花。

猛虎凶残,却小心翼翼,细嗅着蔷薇。

-

第二天。

江茉睡到下午一点才醒。

宿醉的代价总是不好,这会儿还是头疼得厉害,身体软得使不上劲儿。

但很快,她就发现不对劲。

她的睡衣已经换了一身,这是她请人用亚麻布做的另外一套睡衣,因为比较薄,她原本打算留着等到夏天才穿的,所以这肯定是齐晔从衣柜里给她拿出来换上的。

他为什么要给她换?

江茉揉了揉眉心,努力回忆起昨天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

脸上同样微微有些热,但她面无表情,要是齐晔在,完全不可能看出她在想什么。

江茉从一开始的浴室回想到后来。

后来,齐晔又没出息的“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还弄脏了裤子,又匆匆跑出去换洗。

再回来时,她有感觉到,可当时很困了。

而且已经把主动权交给了齐晔,她就放心睡觉享受。

再后来呢?

江茉晃晃脑袋,想起一起被颠得支离破碎的片段。

“”

“”

她想起来什么,踩着拖鞋就走出去。

齐晔好像在等着她醒来,眸光深凝又比往日还多了几分黏人的依赖,“醒了,我一直给你热着饭菜。”

江茉轻哼一声,走到他面前,戳着他的胸肌,“齐晔,你怎么这么蠢呀。”

齐晔一愣,耳尖红起来,他其实不太明白,为什么她要骂他。

江茉的确很想更狠狠地骂他一顿。

难道他就那么一丁点儿都不会吗?正规书上没写他不会自己悄悄找小人书看吗?

以前古代都有呢,现在虽然上不得台面但想找也总能找到的呀。

谁会笨成他这样,连入口都找不到,难道还要她清醒的时候指给他看吗?

他就是不想好好学,对她根本不上心。

江茉生气了,也不再理会齐晔,不和他说话,坐在桌上吃着他热好的饭菜。

齐晔也发觉江茉有些不对劲儿,她的侧脸好冷,有一种拒他千里之外的感觉。

可明明昨晚很开心的呀。

是他做错了什么吗?

齐晔摸摸脑袋,又回忆了一遍他看过的那本男性生理知识。

反复确认,他没做错的,夫妻间的事,他从头到尾都是循规蹈矩按着那上面来的呀。

只是那书上写得太隐晦太简短,所以没写明白的部分他就只能靠自己的理解和脑补。

至于简短,他一开始的两次没有经验,但后面

是不是因为他太久了?时间没把控好?所以她才生气的?

齐晔的心缩了一下,再次小心翼翼又愧疚地看向江茉。

他走过去,把今天上午在店门口旁的那丛小野花放到江茉面前,哄她,“你、你别生气,我下次会快一点的。”

“”江茉直接把筷子啪的一放,坐到沙发上去看书。

齐晔又走过去,想要在她旁边坐下。

江茉却光着脚直接踢了一下他的小腿肚,“别来烦我。”

齐晔无所适从地站起身,从卧室里拿来江茉的袜子,放在她旁边,欲言又止,最后还是下了楼。

江茉回头瞥了瞥他的背影,轻哼一声,低头翻看起自己手里的书。

-

晚上,齐晔觉得江茉肯定是生他的气了,不然的话,她不会这么久不理他。

于是他费了大心思,给她做了好多复杂的好吃的。

比如椒盐藕饼和茄饼,都是江茉爱吃而且做起来很废时间的。

他下午早早就上来,让罗苹在柜台边守着,他则剁了肉馅,把葱花和盐都搅拌进去,放几滴油,搅出鲜香浓郁的肉馅,再塞到藕的小洞里和茄子片中间。

再把茄饼和藕饼都蘸上面糊,放到油锅里炸得金黄酥脆,香喷喷的。

江茉还坐在沙发上看书时,他就殷勤地端了过去。

谁知江茉只是淡淡瞥他一眼,说了三个字,“放着吧。”

就不肯再和他说话。

齐晔也不敢说话,他怕他一开口,江茉更生气了,只好擦擦手,又继续去烧菜。

他还给江茉做了鸡爪,他细心地把鸡爪的指甲都剪掉,再对半切开,焯水后用蒜末和小米辣还有腌鸡爪的配料一块儿炒。

等到锅里冒小泡泡,再把鸡爪拌进去,放上辣椒面和熟芝麻,用热油一浇,香香辣辣的味道被激出来,旁边看书的江茉都看了他一眼。

齐晔心中一喜,忙端着新鲜出炉的鸡爪又跑过去,“吃吗?”

江茉掀掀眼皮,把手里的书塞到齐晔手里,端过他的鸡爪。

齐晔抿起唇,可江茉却又俯身端起另一盘椒盐藕饼和茄饼,款款往楼下走去。

齐晔失落地望着她的背影,快消失在楼梯上的时候,忽然又听到江茉轻飘飘地说了一句,“我给你的书,好好学。”

-

江茉去楼下,找罗苹一块儿吃好吃的,聊天去了。

而齐晔,抱着江茉塞过来的书愣了愣,旋即连忙坐到沙发上,开始看。

这书可不是市面上能光明正大买到的,不知道江茉从哪儿淘来。

反正一开头,就是一个女孩子喝醉酒,在首都的招待所进错了房间,把齐晔看得面红耳赤的。

他红着脸,一目十行地看,甚至不敢正眼看。

他在图书馆借的正经书都说得那么隐晦,那么含蓄,可这书

反正齐晔看得小心脏扑通扑通的,没受过这种刺激,他想看,却又不敢看,总觉得要是认真看的话,就臊得慌,就是犯了弥天大错似的,和电视上也从来不敢看男女主角的亲吻镜头那样。

他飞快地往后翻。

还好,后面女主怀孕了,却因为男主母亲的私下刁难,嘲讽她只是一个小地方来的女孩配不上男主而伤心地离开了首都,男主在拼命找她,所以再没什么亲热戏份的描写。

齐晔缓过神,慢慢看起来。

不知不觉,他开始投入进去,因为男主是一个做大生意的,真正意义上的有钱人,所以日子过得很好,而女主却因为是大着肚子的单亲妈妈,到处受人冷眼,被人排挤。

齐晔忍不住悄悄攥着拳头,屏住呼吸,一页页往下翻。

他好想看到男主快点找到女主,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就应该冲破一切困难阻碍,开心快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才行。

可是,男主花了整整五年,才找到女主。

从1980到1985,时代变迁,到处都是崭新的变化。

男主看到那个孩子时,以为女主已经结婚生子,他彻底崩溃。

齐晔也跟着着急,连饭都顾不上做了,连忙往后翻,难道男主看不出孩子很像他吗?

幸好,没过几章,男主发现了这孩子是他的,欣喜若狂,又开始追求女主。

可女主却说,不愿意再和他回首都了,她就喜欢待在这样的小县城,生活慢悠悠的,很自在很快活。

于是,男主带女主来到了一片鱼塘前,深情道:“喜欢吗?这是我为你承包的鱼塘,以后我们就在这座小城里,一起养鱼,一起生活。”

至此,女主彻底被感动,原本一直对男主不冷不热的心,也终于融化,扑进了男主的怀抱里。

两人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于是最后那十几页关于男女主如何没羞没臊的文字,齐晔又没敢看,心跳加速地合上书,他轻轻喘了一口气。

等到看完这个故事,他才想起来,江茉让他学什么呢?

是男主如何哄女主开心的法子吗?

书里的男主真的很厉害,那么困难的情况,都能把女主哄回身边。

女主从一开始都不搭理男主,到后来开始渐渐关心他,之后又生气,发誓再不理他,可最后又还是愿意和他幸福快乐地度过一生。

齐晔感到由衷地佩服,他重新翻开书,回忆了一下男主具体如何哄女主的做法。

他发现,最有借鉴意义的,就是男主承包鱼塘的这一个点子,直接把女主感动得泪流满面。

他搓了搓手,想起董文浩和他说过的一件事,心中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法子。

-

晚上,江茉和罗苹下馆子吃了饭,才回来。

看到坐在柜台旁,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齐晔,江茉问他,“学到了吗?”

齐晔忙点头,身子往前倾,抿唇道:“再过几天,我会给你一个惊喜的。”

江茉意外地掀了掀眼皮,哟,还惊喜?

这傻子居然开窍了?有出息了?还学会用“惊喜”这个词了。

和她在一起这么久,他的确变化很大。

江茉也笑了笑,“那我等着。”

齐晔一看,果然哄媳妇儿就得用这招,才刚说自己学会了呢!媳妇儿就笑了,好像也不生他的气了!

不过,江茉还是挺奇怪的,既然学会了,为什么还要等几天。

这种事,还要准备的吗?

她不懂,但也没催齐晔。

今晚她睡得早,等齐晔关了门,收工上了时,她只模模糊糊感觉到齐晔钻进被窝里。

她缠过去,抱着他睡。

齐晔尽管已经觉得自己和媳妇儿成了真正的夫妻了,但还是不习惯,绷着身子,一夜难眠。

甚至,又忍不住,想再和她做夫妻间才能做的事儿。

不过想到明天还有大事,齐晔忍住了,第二天一大早就匆匆起来,轻手轻脚出了门,直接搭乘了镇上去县城的最早一趟班车,到了县城。

他先去找董文浩,把展销会的那些零零碎碎的尾款交了。

又问董文浩,“董大哥,你在县城到处都熟,你能不能帮我问问,县城有没有鱼塘可以承包啊?”

说是县城,但其实只能是县城郊区,现在的土地承包只在农村广泛开展,城镇上的土地都还是属于集体所有,不能买卖,也没有使用权。

不过县城这么大,和县城城区接壤的那些农村郊区,只是偏远一些,荒芜一些,照样有人拿承包的土地用来搭建仓库或是简陋的厂房,也有搭起棚子做生意的。

原本让农民们承包土地就是为了让大伙儿发家致富的,既然土地的不同用途能赚到更多的钱,村委会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们去了。

同样,也有南下打工的,一大家子都去,那承包的土地怎么办?所以,买卖出让土地承包权,也这样兴起来了。

董文浩今天没空,只给齐晔指了一个最靠近县城的郊区,那儿的大部分土地都已经不种田了,都被开发着。

齐晔去一打听,没有鱼塘,但是有一大片地,正好有人急着出让承包权。

而且价格也不贵,正好齐晔就带够了钱,也就八百块,对方正想拿着这八百块南下做生意去呢。

齐晔没有犹豫,直接当场就和人签了合同,承包人就写着江茉的名字。

他如今,也可以为媳妇儿承包一大片地了!

媳妇儿肯定高兴!

拿着刚出炉的承包合同,齐晔仿佛还在做梦,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

才刚过中午,他也没回去再和董文浩打招呼,而是迫不及待地回到汽车站,坐上班车,兴高采烈回家去。

本以为还要准备几天才能给媳妇儿惊喜呢。

但现在,他马上就可以回家,给媳妇儿一个大惊喜呢!

他要像小说里的男主那样,把媳妇儿的眼睛蒙着,带着她来到那一大片土地前,然后大声地告诉媳妇儿——

“这是我为你承包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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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架空,所以小说是什么内容,也不必在意啦哈哈,一起为剧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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