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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文学 > 沈凌孟泽 > 31 大结局!
 
  
殷红血液转瞬变成薄薄一层雾气散在空中,连视线都模糊。眼前是朦朦红雾,我摸索着捡回司命雕像,茫然往前。
尾凤在我前方鸣叫,听声音有些躁动不安,我跨步过去,却被什么东西绊了脚,我低头看去,只隐约看见一截粗壮树干。
奇了,第十天上什么时候长过树?
踢了踢树干,身边的红色雾气往旁边散了散,我抬头,却见尾凤欢喜叫了声,在空中肆意翱翔。我本是看不清它的身影的,然而空中多出一条长长火线,火势渐旺,天空显出清明光亮来。我微眯了眼,方才看清尾凤已然是处在那烈火之中。
半晌,火光没了,尾凤不见踪影。空中一枚红色羽毛飘摇而下,我伸手接住。羽上光泽鲜亮,我将它放在唇边吻了吻,收进墟空之境。
跨过树干,天地在一瞬晴明,而我每走一步,便会有开得正好的芍药在脚边铺开。走了十来步,我环顾四望,入眼是茫茫一片绿,绿叶之中,各色芍药花大如碗,艳丽鲜妍。
而在这望不见尽头的花海里,有一人紫衣黑发闭目端坐,风动花摇,而他衣襟与发丝微扬,飘逸清隽好似画中仙。一颗心忽然变得柔软,有想要落泪的冲动。然而我并不敢上前,怕扰了他凝神打坐,只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他身边。
他却在我近身的一霎那蓦然睁开眼——如星如月的眸子里满含笑意,他音色清亮好似昆山玉碎:“阿璃。”
我再顾不得认真考虑,深深将他拥在怀里。
火热的、深情的拥抱,是我欠他的一万年,是他等我的一万年。
——
百年后。
近日上十八天拜访的人实在太多,纵然我下定决心要做个亲民的上神,却还是被一波接一波的来客给弄得兴致缺缺。夜里送走最后一批仙者,我累得没了精神,恹恹趴在梵央肩上:“明儿在天门前立个牌子,我们一家三口出去看看山水成不成?”
梵央嘴角浮现浅浅的笑:“你不是要做个亲民的仙子?”
我脸颊微红,一头埋进他怀里:“我们把修启叫上来不就好了?他是我们的徒弟,自然能代表你我的意志。”
“随你就是。”梵央将我打横抱起,笑意变得暧昧而不怀好意:“我也不愿你把精力都拿来和仙者闲谈。白天用完了精神,夜间便拿言语搪塞我。阿璃,认真算起来,你已经一连五日倒床就睡,是不是有点儿对不起我?”
我:“……”
这是梵央涅槃后的第一个百年,我们带着芳菲住在十八天上,生活悠然自得。只是梵央的身子不像从前那样好,须得好好休养个几千年才能恢复如初。百年前,我在望不到尽头的芍药花海里和梵央相拥,他眼里明明是怜爱和欣喜,却拼了命要把我推开。
我的手死死环在他的肩上,眼神固执倔强:“是要丢下我一个人么?我曾经丢下了你,所以如今你要丢下我。”我踮起脚,狠狠咬了一口他的肩膀:“我不会放手的,生在一处,死,也要在一处。”
梵央推我的手化作温柔的掌,缓缓落在我肩上,他在我耳边喃喃:“这样也好。”
其实我并不是不怕死,我只是明白自己并不坚强。不论是静寂的等候还是孤苦的寻找,我都不愿意经历第二次。梵央身上发热,这是涅槃的前兆,而这地方空空荡荡,梧桐枝不过七零八散的一点点。光靠着一点梧桐,怕是抵不过上古业火的燃烧。
不过,数万年前父神魂湮,梵央被魔族毁了肉身而第一次涅槃时,他身边也没有梧桐。那时候陪在他身边的,只有一个我,冰冷的、空有神识却无温度的,夜明珠。
我拥住梵央,体内传来冷而不寒的气息,这气息与梵央体内的热相碰撞,每一刻都让我觉得分外煎熬。
然而我们终究熬了下来。那一日我化作明珠被梵央握在手心,上古业火燃起,大烧三天三夜。三日后,大火闭,我困倦疲累至极,昏沉沉睁着眼,只看见梵央踩着五色祥云俯下身来,将我轻轻放在芍药花上。
而我也是在那一刻才发现,身边的芍药经了大火灼烧,不仅没有死去,反倒越见妖娆。梵央俊美无俦的脸倾下来,在我唇上落下一个珍重的吻:“涅槃之地,是我的墟空之境。”
——
魔族那边自从我和梵央回归十八天后便没了躁动,卿尧更是亲自送了两朵逢生花上来做贺礼。孟泽是个十分负责的仙帝,凡事都不出半点差错,六界显出一派难得的祥和景象。我和梵央把修启叫上十八天,便拎了芳菲一同下界游历。
芳菲同若湘交情深,受她影响,对人界颇为向往。正好白露山上仙君星一邀我做客,于是第一站理所当然的成了人间。
白露山新收了不少弟子,我和梵央到时,一干白衣小弟子正在大殿中等着拜师。星一在高台上朝我挤眉弄眼,我顺着她的眼光看过去,却见一个眉目清秀的少年直勾勾望着前方的少女。许是察觉到了身后的目光,少女回头,秀眉微蹙,娇俏模样不是明乡又是何人?
梵央也看过来,咦了一声:“白露山今年收了个男弟子?”再前后看一眼,梵央也释然:“这一回换江诺追随明乡了。”
我不答反笑,想起许多年前就存着的一个疑问:“其实我一直不明白,当年你分明可以用神君的身份和法术来找我,为什么要下凡去做沈凌?”
梵央将我揽进怀里:“因为我不信你死了,而我拎着结魄灯找了数千年也没找到你的精魂。西天佛尊传话于我,说世间能生死人肉白骨的,唯情之一字。至于投生为沈凌……”
梵央顿了顿:“那日去问未梳,她给我看《飞仙录》,那上头你的名字并未黯淡。所以我想你大约是转世为人了。神族的规矩,你是知道的。”
神族的规矩,若要重逢,便要重生。
我微微一笑,蓦地想起永乐镇上他种了十八年的芍药,以及他心中的墟空之境广阔无垠,却只养着一片绵绵延延似无尽头的芍药花海。
轻抚了抚额上的芍药花影,我默念起第十天上古碑文中的一则:
一念之间,万花齐开。有凤衔珠,翩然东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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