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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文学 > 苍茫之樗公传 > 第一百零三章 杀戮
 
  暴怒的公孙雁领着大军杀了出来,粗略一看,可达三万人左右的规模。穆怀阳率领着手下的士卒彻底放弃阵型全速逃遁,本就是精锐,又是轻装,又是放弃阵型,又是小部队,逃遁的速度远远超过公孙雁追击的速度,迅速拉开了距离。

  老脸丢尽的公孙雁哪能轻易放过这些龟孙儿,三万人打那几百人,吐口水都能把对方淹死,于是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放弃阵型,全速追击。这才勉强咬住了穆怀阳军的尾巴,可这也正中了下怀,在跑出了二十里后,穆怀阳回头去看身后的追击部队,发现敌方的队形已经混乱不堪,便下令停下逃遁的脚步。

  时机到了。

  八百人对阵三万人,如此悬殊的人数对比,理论上不可能有任何胜算。可那是建立在三万人都是恒定士气的理论基础上,就如江十一所说:战争的胜负往往与人数无关,而在于士气的博弈。军队的士气是不可能恒定的,尽管它可能会因为人数的多少而增减,可它也会因为战局的倾斜而增减。

  在阵型严整的情况下,八百人打三万人确实是犹如浮游撼大叔,不自量力,但是一旦陷入混战,形势就大不相同。当一个集体被拆分成无数个小单位,集体的作用就荡然无存,数量的作用便也就随之荡然无存,剩下的决定胜负的因素是各个小单位的个人素质,也就是单兵作战能力。

  穆怀阳手下这帮人可是经过了祖弋将军的魔鬼训练长期锤炼而成的超级精锐,要论单兵作战能力,可谓个个是以一当十的水平,当然,除了江十一;还有一两个能做到以一当百的顶级变态战力,就比如,穆怀阳。

  混战?求之不得!

  战马嘶鸣,两边突然冲出了衷宁施率领的异族人骑兵部队,犹如两把锋利的匕首,直插公孙雁的三万大军。中原的步兵,天然就患有骑兵恐惧症,尽管突然来袭的骑兵部队不多,但仍一定程度地挫伤了公孙雁部队的士气,好在公孙雁也算是有一些大将风范,下令部队紧急休整阵型准备应对骑兵冲击。

  三万人之众,一旦陷入混乱,一时半会儿不可能重新恢复阵型,而衷宁施的铁蹄可不会给他这个时间,直接对公孙雁部队的两侧发动强袭。一时间,本就队形不整的三万人队伍彻底陷入了混乱中,士卒们被骑兵冲得七零八落,有想应战的却被卡在混乱的人群中连敌人影子也摸不着,有想逃跑的却也被自己人堵得动弹不得,四周都是慌乱的人,首尾不相顾,命令不相通,三万人的部队瞬间成了一只瘫痪的困兽。

  “时候已到,兄弟们,给我杀!”

  穆怀阳一声令下,七百八十八位蓄势待发的精锐大喊着“杀”冲进了公孙雁的部队中,与衷宁施的骑兵部队形成三面夹击。

  穆怀阳一人当先,他的恐怖战力在这种混战中可以发挥得淋漓尽致,一刀下去能削掉人半个身子,转眼间就取了好几条性命,所到之处血肉横飞无人可挡。敌兵见这人勇不可当,想跑,可战场被拥堵地水泄不通,除了黄泉地府,根本无处可去。

  除了穆怀阳,金泰龙的战力也堪称恐怖,或许他远不如穆怀阳那般天赋异禀,可那手无比犀利的刀法让他化身战场手术刀,敌兵往往先是看到乱喷的鲜血才发现那是自己的胳膊被金泰龙的刀削掉了。

  单就这两位顶级杀神入场,就给敌军造成了极大的心理阴影,乱战中他们也无法临时形成有效的阵型应对那种无解的个人能力,只能如待宰的羔羊,在无边的恐惧中被屠杀殆尽。

  余下的精锐也都不是吃素的,别看蔡德彪那家伙能歌善舞的,真杀起人来也是一点都不含糊,他把自己丢进敌群中,与陈泌背靠背应对接踵而至的敌兵,中间夹着个江十一。

  江十一突然觉得这次面对的敌人变得很脆弱,以一当十他自然是做不到,但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他也能单方面碾压地虐杀敌兵,这放到以前他是万万不敢想象的。他恍然大悟,经过了祖弋那一年多的魔鬼训练,他的体能水平和战斗能力早就远超同级别的普通士卒,之所以在这支部队中显得弱小,仅仅是因为这支精锐部队的同僚们天赋和战力太过变态。

  看来训练中无数次的昏厥,值了。

  公孙雁怎么也想不到,三万人的部队居然会如此不堪一击,战斗几乎是从开始的那一瞬间就结束了,或许,这从来都不是什么真正的战斗,从一开始就是单方面的绝对屠杀。羊群再怎么人多势众也是羊,在凶猛的狼群面前,他们不可能会有丝毫的反手之力。

  公孙雁军大乱,然后溃散,最后溃逃。

  逃?逃也逃不掉,两只脚的人不可能跑得过四只脚的畜生,在衷宁施骑兵部队的反复冲撞下,溃兵只觉得找不着北,往哪儿跑都找不到方向。

  公孙雁被夹在军中仓皇应战,身为一军主将,哪怕他亲自操刀上阵竟也杀不掉任何一个精锐,勉勉强强靠着精良的装备只能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他彻底失去了对这支部队的指挥,连传令的兵吏都找不着人影了,一开始的愤怒早已荡然无存,现在他只有无边的恐惧。

  其实,公孙雁也有过军旅生涯,也是个有充足经验的将军,只是他没想过有一支无名的军队居然可以聚集如此多的高水平战力,这些人,随便拿一个出来军中骁楚。

  正当公孙雁手足无措时,他在混乱中看到了一个高大的身影,那人在人群中疯狂砍杀,如入无人之境,简直就是个怪物。不妙的是,那人发现了公孙雁,并如狼似虎地扒拉着往这边冲过来。

  公孙雁见状想逃,可四下都拥堵着人,根本没地方逃,遂也就仓皇应战,心想着再怎么说也是一军主将,多多少少也能跟对方过几招。

  可那人,正是穆怀阳。

  冲过来的穆怀阳直接飞来一脚踹倒了公孙雁,公孙雁甚至都来不及反应就被踩在脚下,随即一张鲜血淋淋的面孔降到公孙雁面前,哈哈大笑:

  “你就是公孙雁?”穆怀阳的面孔狂躁得近乎扭曲,他以杀敌为乐,这场战斗对他来说就是一场血的盛宴。“是吧?!嗯?”

  “饶...饶命......”

  “太好了,那你死吧。”

  语毕,一刀结果了公孙雁的性命,取下公孙雁头颅。

  阵斩主将,胜负已定,公孙雁的部队彻彻底底崩溃了,余下的就只有投降了。可穆怀阳和衷宁施手里也就那么点人,杀了半天,眼下公孙雁的余部还有两万多人,要是就此接受公孙雁余部的投降,如此悬殊的人数对比,恐怕也控制不住。

  于是穆怀阳下令。

  “杀!继续杀!”

  反正穆怀阳也还没杀个尽兴,他一直渴望战争,如今好不容易梦想实现了,他要再杀个酣畅淋漓。尝到杀戮快感的穆怀阳像个噱嗨了的瘾君子,疯狂地屠戮这些已经放弃抵抗的敌兵,一边杀还一边疯狂大笑。

  “投降!我们投降!”

  “饶命啊......”

  “不打了不打了,我们不打了!”

  敌兵纷纷求饶,有的跪地,有的哭泣,有的逃跑,没有一个人还想着反击,尽管如此,杀戮却愈演愈烈,放弃抵抗只会让杀戮更加轻而易举。

  这场仗已经变了味,战场成了人间炼狱,精锐们像魔鬼一样以杀人为乐。

  江十一感觉到了不对劲,他想去阻止同僚们,可每个人都杀红了眼,什么都听不进去,脑子里只充斥着:屠杀,屠杀,屠杀。

  残忍的屠杀。

  公孙雁的儿子公孙郦也在军中,他眼见着投降无望,意图集结士兵再度发起绝地反击,这时,他眼前出现了一个持刀的冷酷战士——金泰龙。

  金泰龙的三角眼很锋利,他站在不远处直盯着公孙郦,盯得公孙郦不寒而栗。两人的大战一触即发,公孙郦手中的长矛挥舞着,金泰龙身手犀利,手中的刀招招直逼要害,可毕竟长矛一寸长一寸强,几个来回,金泰龙也没能取公孙郦性命,甚至被对方的矛锋划破了面颊。

  这稍稍恢复了敌兵抵抗的信心,公孙郦正要组织士兵的阵型时,一根矛飞过来正中他的膝盖,公孙郦哇了一声倒地,失去战斗能力。飞矛的主人是陈泌,金泰龙有些不悦地用冷酷的眼神冲着陈泌瞪了一眼,江十一跑上来慌忙说道:

  “留着他,留着!不要杀!等会儿有用!”

  金泰龙见是小江江,便也不多计较,提着刀砍别人去了,陈泌冷峻地立在公孙郦上头,沮丧地瞧了一眼江十一和陈泌。

  “你们到底是谁?”

  公孙郦至今都搞不明白这支恐怖的精锐部队到底是什么来头,他们甚至连军旗都没有,战斗力却是前所未见地强悍,并且,他总感觉陈泌和江十一看着有些面熟。

  一时间江十一也不知道如何作答,只是心血来潮地答了句:

  “可曾听说过,鬼兵。”

  惨无人道的杀戮仍在继续,直杀到夜幕降临,精锐们也筋疲力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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